海洋資源不屬於私人,因此捕魚是需要申請執照的,
除非是觀光漁船,不然一般人無法輕易開船出海捕魚。
目前花蓮港停泊的漁船有400多艘,實際會出航的只有90幾艘,
會有這樣的落差當然有利益考量:
漁獲量日漸減少、出航成本卻只增不減(人力、油耗)。
那為什麼不出港的船要繼續停著而不賣掉?
因為賣了就會失去捕魚執照啊!
投入這行的年輕人極少...更正一下,
投入這行的『台灣』年輕人口極少,
所以捕魚時需要船員時只能找漁工,
一些不能登陸的外籍人士住在海上船屋狹小空間裡,
(目前有些地方已經改善了)
等著漁船有需要上船時跟著去捕魚,回來時住回船屋。
由正式管道聘請的外籍員工有基本工資,
有工作期限的限制(正在放寬中),
但如果漁船開到境外,就可以省掉一些對資方而言挺耗成本的麻煩。
漁工來,因為這邊有需求,這是一種供需,
能不能稱為平衡我不敢妄下定論,
但有人缺工作有人缺人,找不到台灣人就找其他願意做的人囉。
天氣很好,馬來西亞來的小弟(年紀看起來比我小多了)正在補漁網,
一些老討海人在廟邊玩著四色牌。
老人家說以前漁獲高時,捕魚團一趟航行圍捕可以賺上百萬、千萬,
他們團隊的紀錄是一晚上兩千三百萬!
當時遇到魚群還要小心不能抓大群的,
因為太大群抓不了,對漁船反而有危險,
對比現在連小群魚群都很難找,不勝唏噓。
很多人喊著要轉型,改成觀光漁港,
但硬體的部分原有漁船其實不符合觀光漁船的條件,
想做假日海產拍賣的漁港卻沒有對應的漁獲量(於是還要去蘇澳買來賣),
轉型需要的成本又該由誰吸收?
這就像我們反對一些傷害生態的作法,
但保護環境的方式成本馬上翻倍再翻倍,難道反對團體會買單?
港口望出去風景很美,零星幾艘漁船有人喊著出發捕魚時間;
海鮮快炒、代客烹調店家裡有幾桌客人;
廢棄魚網旁邊坐著縫補漁網的外籍勞工;
順天宮內部還在整理就像要整裝再出發;
老討海人看著魚攤幾種魚吐了口菸:『這幾款攏不是阮這抓欸啦!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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